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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圈:为何招商频频“招伤”(3)
2007-7-5  来源:中国招商投资网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乘隙而入,“合理避税”。一些外资企业对中国法律非常熟悉,他们利用法律的空隙,避开法律和征管制度的一些规定,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比如,一些外资企业表面上看投资全部及时到位,但他们在签约时就已故意压小了注册资金,当合同和可行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根据基建和生产需要的实际用资情况再向银行贷款,追加投资。这样一来,这笔追加的投资就游离于税方控管视线以外

  把招商引资活动搞成运动,热情代替了严谨。时下不少地方都掀起了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由于竞争的存在,有的地方在引资问题上表现得过于迫切,有的甚至饥不择食;有的地方在每年年初,由政府部门先下计划指标,不管项目只计金额,然后再层层分解到下级单位、政府。到年终,完成招商任务的有奖,超额完成任务的重奖,如没有完成任务的扣发奖金,甚至“拿帽子”、“挪位子”;有的地方有关官员头脑发热,竟提出“动员全市人民,打一场发展开放型经济新的人民战争”等不切实际的口号,使热情代替了严谨,缺乏对引进项目在本地区是否有消化能力的可行性分析,强拉着外商的手不放。招商引资的主体错位,“政府醉翁之意不在酒”。招商引资活动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化的投资促进机构,或是有经营自主权的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必须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严格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充分考虑市场、技术等因素;而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作为招商引资主体,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政府因招商引资愿望迫切,有关官员难免在追求政绩动机的驱使下,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干扰,极容易出现片面追求引资数量和规模而忽视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实际经济效益,一旦决策失误,被套牢的除了国有资产和银行资金外,政府信誉也将被套牢其中。

  招商引资项目决策者责权不清,政府“请客”,企业“买单”。权、责、利不对称,负责拍板的人对决策后果不负任何责任,是造成当前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随意决策、胡乱拍板的关键原因。现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资,是政府头头“请客”,企业为其“买单”;而少数政府头头们算的是政治账,考虑的是自己能不能升迁,关心的是项目有没有轰动效应,至于经济账就放在一边不予考虑。于是,一味强调保护外商利益忽视了市场秩序建设,舍本而逐末,不论招商有没有效益,只要摊子铺起来,牌子竖起来,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即使是有路无车、有楼无人、有景无客、有名无用,对政府来说,也无关紧要。因为“病”虽然生在政府头头们身上,但“苦药”由企业来吞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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