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的“温柔陷阱”(2)
2007-10-24 10:12:38 来源:温州晚报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2003年年初,有意在外地投资房地产的张平获悉,云南省某市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紧张问题,正在启动一项名为“万套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工程。由于缺少建设资金,当地政府正“筑巢引凤”,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各地企业参与竞标。
得知真相,恒泰公司多次与该市政府交涉,相关部门答复先建设后审批,表示土地使用证在所有单体楼房开工后颁发,并多次催促工程开工。而按签订的《备忘录》规定:“市政府要在2004年2月15日之前保证完成市政主干道及市政配套道路,以满足开工条件。”
然而市政府迟迟未能兑现承诺,而恒泰公司前期开发建设已投入1800多万元,加上签订合同后拖了近1年,其间钢材、水泥等建材大幅涨价,使得部分股东对该项目心灰意冷,原来有三家公司参股组成的恒泰公司,其中一家公司愤然退出。
2004年7月,省政府批准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本以为终于松了一口气。可万万想不到的是,7月29日,该市建设局以恒泰公司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为由,对恒泰公司下发停工令。同年8月23日,当地有关部门又向恒泰公司发出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书。
被迫退出:损失千万无奈谢幕
对于当地有关部门单方毁约的行为,恒泰公司多次找相关部门交涉未果,无奈之下遂向州政府申诉,要求当地市政府继续履行合同。在由州政府主持的协调会上,有关部门认为:“当初的竞标不规范,存在竞标单位与签约单位不一致,有舞弊嫌疑;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不允许采取市场化运作”,以此否定该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做法,并建议退还土地出让本金,
并返还部分利润给恒泰公司作为前期投入补偿。
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双方难以接受,正当恒泰公司向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时,当地市政府先一步向州中级法院提出诉讼,以恒泰公司违约在先为由,要求判决恒泰公司赔偿违约损失200万元。
该市政府起诉后,当地银行就冻结了恒泰公司的账户。
州中院提出最终调解方案,要求当地市政府退回土地使用款,并一次性补偿恒泰公司800万元。对这一赔偿金,该市政府认为赔偿过高,提出再减少50万元。心灰意冷的恒泰公司不得已只得违心接受,一场招商引资闹剧最终以恒泰公司损失近1000万元而谢幕。
谨慎投资:切莫轻信“如簧巧舌”
关键词: 政府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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