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9.切实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尽快开展森林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从化100万亩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年每亩16元,到2009年前逐步提高到平均每亩30元。同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费用,以更好地维护林区秩序,为广州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森林围城”作贡献。
10.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将从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纳入广州市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规划,支持从化街口等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切实加强流溪河水资源保护。
五、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11.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从化加强以流溪河流域为重点的水利工程续建配套、升级改造和除险加固,加快金牛水库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标准化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力争2010年前完成15.6万亩农田和1.1万亩鱼塘的改造任务;支持从化加快“沃土工程”建设。
12.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托从化自然资源优势,大力扶持从化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把从化建设成为广州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城郊镇万亩鲜切花基地、鳌头镇优质水稻生产现代化示范区、鳌头镇蔬菜生产现代化示范区、太平镇蔬菜生产现代化示范区等4个市级农业示范区。推广“一村一品”模式,发展农产品深度加工和精细加工。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在现有13家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再着力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
13.建设广州市北部农产品交易市场。在充分发挥现有农产品交易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在从化规划建设与广州市北部地区现有同类市场错位发展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纳入广州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网点建设规划,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
六、支持从化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4.继续支持农村“五通”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抓紧推进从化农村“五通”工程建设,尽快实现人口相对集中(50户以上)、存在饮水困难、有条件实现通洁净水的自然村通洁净水;完成计划确定的有关村道建设;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在全面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村通电话的覆盖率和通话质量,行政村全部通宽带网。
15.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发挥广州市龙头连锁流通企业和当地连锁企业的经营优势,采取合资、合作、加盟等办法,在从化各镇、村分别改造或新建一个符合标准的超市(镇级店)和综合便利店(村级店)示范点。
七、实施财税优惠政策
16.调整专项定额补助标准。从2007年起,广州市财政每年通过项目定额补助从化的资金从325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一定5年,主要用于发展城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
17.适当提高税收留成比例。对已落户和今后落户从化的广州市属企业和“退二进三”企业的税收,适当提高从化在地方库收入中的留成比例。
18.酌情减轻有关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负担。今后5年内,在全市农村地区,由市统一安排需各区(县级市)配套资金的建设项目,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减少从化的配套资金比例。
八、加大支持从化发展的组织协调
19.广州市委、市政府设立支持从化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协调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就加快从化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有力促进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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