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翟青带队的联合督查组奔赴吉林,该督查组成员还包括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以及国家环保总局东北督查中心的官员,本报记者作为督查组11名成员之一全程参与。
在此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吉林省政府以及长春市、延边州政府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介绍,抽查了该省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最后,在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中,对吉林省过去四年所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的评价是,“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6年,吉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63万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45件,清理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土政策”56项,取缔关闭“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318家,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76件。
但是,检查的情况也反映出,之前环保工作在地方上遭遇的困局并没有完全根除。
吉林省政府向联合督查组出具的针对该省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报告中显示,目前该省的环境执法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还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现象,少数地区还存在行政干预、阻碍环境执法的现象,而且,受到目前地方上环境监管体制的影响,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重要看地方领导脸色,腰杆不硬,执法不严,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在吉林省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局曾经发生了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关押的恶性事件,针对该案,吉林省监察厅与省环保局对该管理局进行了联合调查,目前已经立案,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垂直管理模式探索
国家环保总局东北督查中心副主任白保柱指出,很多时候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很难开展,具体的体现就是,地方环保部门官员的任命以及环境执法人员的财政支持都是来自于地方政府。
吉林省环保局局长王国才告诉记者,其实,从省一级政府来看,是有着充分的动机和热情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而省政府也真的为环境执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大的问题出在县一级的环境执法上,“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辛辛苦苦从外面招商引资的企业,你县里的环保局长难道能因为环保问题给他一票否决吗?”
所以,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虽然国家层面已经开始尝试着将环保专项行动的监督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作为政府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但是,这样的考核机制的运行也需要有效的监管体系的支撑。
“环保在地方甚至在全国的监管体系的变革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垂直管理模式就是探索之一。”长春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长春市编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和环保局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县(市)区和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实施方案》,市编委下发了《关于我市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等问题的通知》,将长春市城区和市属开发区环保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入市环保局统一管理。城区、开发区环保部门改设为市环保局派出机构,设立分局,“基本实现了垂直管理,加强了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此外,针对吉林省依然存在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实际情况,联合督查组在反馈意见中称,建议吉林省“按照管网建设地方政府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采取特许经营等市场化运作思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及项目收益债券、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费等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另外,在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领域,可以探索尝试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治污模式,鼓励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承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并对该领域的市场化治污模式进行更多的探索”。
*以上网友发布的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阿力士招商网的观点或立场。
*评论内容至多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