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工程
2007-11-29 来源:半岛晨报 苏琳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根据预计目标,到2010年,大连9成员工都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大连市政府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提出至2010年,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目标,并将实行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等举措,确保工程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预计目标,到2010年,大连9成员工都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大连市政府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提出至2010年,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目标,并将实行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等举措,确保工程目标顺利实现。
大连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经过3年努力,全面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到2010年底,具体实现如下7大目标:(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规章体系进一步完善。(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行。(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四)劳动争议调处仲裁体系逐步完善。(五)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六)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基本形成,工资指导制度完善,宏观调控加强。(七)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劳动保障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此外,要形成市及区市县有劳动争议仲裁院、街道(乡镇)有仲裁调解庭、社区有调解员等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争议调解体系,就近、就地、快速、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争议,从源头上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2008年上半年,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增加仲裁办案人员,确保有工作经费和办案场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共同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各街道(乡镇)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办事处(庭),并且达到“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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