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检工作办事程序
2007-12-26 17:49:10 来源:番禺区政府网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办事程序:船舶所有人提出检验申请--受理申请--船厂现场检验 (按建造规范逐项申报) --系泊、航行试验--审核--收费和发证--档案归档营运中渔船检验
一、60匹以下小船检验
初次(建造)检验
1、承办单位:渔船检验站
2、承办时限:应在渔政批文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检验程序,并核发证书
3、办事依据:按《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 》有关规定及其他渔业检验法规进行
4、船舶所有人提交材料:
(1) 经检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资料;
(2) 渔政部门有关审批证明手续;
(3) 建造合同及有关协作合同;
(4) 填写渔船建造检验申请书。
5、办事程序:船舶所有人提出检验申请--受理申请--船厂现场检验 (按建造规范逐项申报) --系泊、航行试验--审核--收费和发证--档案归档
营运中渔船检验
1、承办单位:渔船检验站
2、办事时限: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

3、办事依据:按《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 》有关规定及其他渔船检验法规进行
4、船舶所有人提交材料
(1) 填写检验申请书;
(2) 船舶修理报告书;
(3) 按规定提交渔政审批证明手续;
(4) 初次检验应提交有关船舶证书及图纸技术文件。
5、办事程序:船舶所有人申请检验--受理申请--现场 (登船) 检验 (初次检验需进行系泊、航行试验) --审核--收费和发证--档案归档
二、60匹以上 (含60匹) 渔船检验
由渔船所有人向广东省渔船检验局提出申请 (省渔船检验局委托部分60-108匹渔船由番禺渔船检验站检验的除外) 。
初次(建造)检验
1、承办单位:渔船检验站
2、承办时限:应在渔政批文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检验程序,并核发证书
3、办事依据:按《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 》有关规定及其他渔业检验法规进行
4、船舶所有人提交材料:
(1) 经检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资料;
(2) 渔政部门有关审批证明手续;
(3) 建造合同及有关协作合同;
(4) 填写渔船建造检验申请书。
5、办事程序:船舶所有人提出检验申请--受理申请--船厂现场检验 (按建造规范逐项申报) --系泊、航行试验--审核--收费和发证--档案归档
营运中渔船检验
1、承办单位:渔船检验站
2、办事时限: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
3、办事依据:按《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 》有关规定及其他渔船检验法规进行
4、船舶所有人提交材料
(1) 填写检验申请书;
(2) 船舶修理报告书;
(3) 按规定提交渔政审批证明手续;
(4) 初次检验应提交有关船舶证书及图纸技术文件。
5、办事程序:船舶所有人申请检验--受理申请--现场 (登船) 检验 (初次检验需进行系泊、航行试验) --审核--收费和发证--档案归档
二、60匹以上 (含60匹) 渔船检验
由渔船所有人向广东省渔船检验局提出申请 (省渔船检验局委托部分60-108匹渔船由番禺渔船检验站检验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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