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审批制度
2007-12-29 16:03:48 来源:番禺政府网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市文化局审核同意后,申办单位把资料送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批。申办出版物印刷或装订企业的,由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出版物许可证》。
一、 申办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1、到市文化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
2、到市公安局防火科申领《番禺市公安消防安全合格证》。
3、到市国土、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屋安全鉴定书》。
4、把以上资料连同经营场所房产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章程和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发票、验资报告报市文化局审核。
5、市文化局审核同意后,申办单位把资料送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批。申办出版物印刷或装订企业的,由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出版物许可证》。
6、审核同意的印刷企业,持《广东省印刷业许可证》或《出版物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有关证照复印件于开业五天前提交市文化局。
二、 申办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三印(复印、打印、影印业)企业
1、提供以上申报资料直接送市文化局审批(三印业 可缺省《消防合格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书》)
2、审核同意的印刷企业,持《广东省印刷业许可证》或《广东省广州市打印复印影印业经营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将有关证照复印件于开业五天前提交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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