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土地供应杜绝企业变相囤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11月23日宣布,撤销未按期上市交易的8宗土地的直接上市交易资格。不过,这些未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地块的最终命运还没有定论。
11月29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副主任陈倩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我们中心会出一个处理意见,或由储备部来作储备,或仍由开发商继续作,毕竟企业有前期投入,每个地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陈倩特别强调,与收回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这些地块涉及的是一级开发权问题,之前很多媒体报道有误。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认为,政府土地一级开发能力严重不足已经导致了土地供应紧缺,北京市此次收回一级开发权的举动是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缓解城区土地紧张局面的有效途径。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王东教授则认为:“这样做有助于树立珍惜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的理念。”
8宗地 “3宗罪”
陈倩并没有向记者透露8宗地的详情。而据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8宗地分别为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平谷区和密云区各1块,顺义区3块。每宗地块规模都不大,既有住宅用地也有公建用地。
这些地块被“红牌罚下”的原因大都一致,即原土地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地上拆迁、达到“三通一平”的上市交易条件,或者规划意见书已经过了有效期等。
“在拆迁中与居民补偿价格谈不拢导致过期,这是最常见的因素。”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居住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赵文凯从技术层面对收回原因进行了分析。“其次,政府大市政外围条件不具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赵文凯接着指出,这些方面的问题还包括政府审批环节过多、审批速度过慢等。另外,“很多企业间股权合作转让关系复杂,或企业资金链条断裂等,则是内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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