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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1)
2007-7-9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吴颖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50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施行。其中最引各界关注的正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50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施行。其中最引各界关注的正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土地换股份  该《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建设城乡统筹的关键,土地流转势在必行。”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对此态度非常明确。而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称,“没说‘不’就是‘行’。”他透露,目前准备在库区和长寿等区县开展试点,准许农民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实际上,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试验在重庆早已进行。”重庆市农业局局长王越说,2005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有关负责人在该市江津区动员48户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附着物入股和现金出资等方式,组建并登记了重庆首个农民公司。

  此次作为重庆确定的先行试点区域九龙坡区,目前正在探索“住房换宅基地、社会保障换承包地”。负责部分试点区域规划的重庆迈德城市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赵宜胜表示:“西彭镇将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也就是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的80%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土地指标,则置换为本镇城市部分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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