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2)
2007-7-9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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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50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施行。其中最引各界关注的正是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九龙坡区区委书记郑洪告诉记者:“城乡统筹改革难点在于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如果农民进城没有享受相应的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那么城市户口只是一张废纸;如果进城后不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话,农民依旧是农民,但是退出要有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
“政府已经在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配套进行农村社保制度、社会事业的完善。”赵宜胜称,“土地流转最终是要解决产业化问题,从而增强地方和农民的财力,否则,城乡统筹只是一句口号。”
缺乏细则支持 “实际上,土地流转在中国并不是新鲜事,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开始就一直存在。” 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贺军表示:“但重庆市进行的承包权入股改革的意义在于,它使得土地产权的改革合法化了。”
从2001年开始,中央就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规范土地流转的要求。2005年农业部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流转方式、流转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管理做出详细的规定。
目前,重庆市的突破性政策还缺乏执行细则的支持,还难以看出农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入股,以及入股之后怎么办。在贺军看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其意义绝非只是加快土地流转这样简单。“农地承包经营权如果能够入股,那么必然会面临一个问题:股权能否被交易?对企业而言,对于资本运作而言,股权的交易是天经地义的。如果农民以承包经营权获得的股权参与交易,那将形成农地在事实上的产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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