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的干部离岗招商
“ 现在招商引资竞争不是‘大鱼吃小鱼’的问题,而是‘快鱼吃慢鱼’”,江苏省北部某县县长这样形容招商引资的紧迫性,他说:“我现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招商引资,80%的精力用在招商引资上。”
这个县拥有130万亩耕地和80万农业人口,近几年经济发展指标排在江苏省倒数之列。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从洼地中快速崛起”的奋斗目标,除了大力营造服务型“软环境”,出台土地、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强化了招商引资的行政推动作用。在县乡机关实行“三个三分之一”,即1/3的人外出招商,1/3的人留岗敬业,1/3的人服务基层,并给各部门下达了招商引资的指标任务,制定了奖励政策。
半月谈记者5月下旬在这个县采访的3天时间里,遇到的县级领导、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几乎都在忙于跟客商洽谈项目。接待客商的间隙,县长有些无奈地说:“像我们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就要靠干部、就要靠压力,今年市上给县上定的招商引资任务是30亿元,我自己的任务就是1亿元,我们有信心完成。”这个县今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比去年增长77%,计划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00个,1至4月份就已经完成了74个。
同样为了加快招商引资,被称为渭北“粮仓”的陕西某县,今年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都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各单位每月5日前要上报招商进度,同时分行业成立了9个招商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实施“流动叩门招商”。陕西关中西部某县借鉴“外地经验”,也在制定“三分之一”工作法,要求1/3的机关干部离岗招商,并成立小分队招商。
优惠政策频触“红线”
几乎每个离岗招商干部的手中,都拿着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红头文件。记者采访发现,各地优惠政策大赛的背后,在土地、税收、资源等方面付出了越来越多的“隐性代价”。
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甚至无偿出让工业用地。国土资源部不久前紧急召开的全国土地执法会议指出,土地违法屡禁不止,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地方政府负责人背后支持或默许了土地违法现象的大量存在。
根据江苏某县今年出台的《关于鼓励投资的暂行规定》,在县内两个工业园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如果投资密度每亩不低于80万元,在土地价格上给予优惠,投资额较大的项目用地价格低于2万元,超过亿元的项目就可以免费用地,其差额都由县财政来补贴。据当地干部介绍,这个县征用土地,给农民的补偿费用为每亩2.2万元至2.6万元。
陕西省某县今年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被列在第一项的税收政策,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奖励项目”。地方政府虽然没有税收优惠权,却有支配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门的权力,这就为变相减税、灰色减税留下了空间。记者在陕西、江苏等地采访时,一些干部习以为常地说,在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之外,地方财政以“先征后奖励”的办法再进行优惠,是一种“普遍的做法和公开的秘密”。
招商“饥不择食”,宏观调控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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