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11)
2007-7-17 17:58:28 来源:重庆工商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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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49.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市局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政策措施,区县局应及时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区县局年度和半年工作安排、重大专项整治行动、重大突发事件、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案件等,应及时报告当地党政。区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信息优势,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奋力打拼,进一步提高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水平。
50.加强与区县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区县局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当仁不让、当好“主角”;对其他职能部门牵头开展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当好“配角”。开展综合性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主动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其他职能部门邀请参加有关联合执法行动,区县局要按照职能予以积极配合,从而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
本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市局此前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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