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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3)
2007-7-17 17:58:28  来源:重庆工商红盾网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4.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国有、民营企业等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经营活力。

      放宽企业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的申请条件,注册资本(金)由最低1亿元降低至5000万元,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由最少5个减少至3个;积极争取总局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5000万元以上的优势扩张型企业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放宽企业年检要求,经工商部门认定的年检免审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且不涉及高危行业的公司、上一年度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公司(以上不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在年检时可以不提交审计报告。

      5.支持组建上市公司。助推我市重点国有、民营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直接融资,在办理相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允许发起人全部以股权、净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出资,其中,国有企业的发起人还可以用国有投资权益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帐面审计值不超过评估值的,可以按审计值为基准确定公司股本。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育力度,完善与国资、证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和扶持一批优势骨干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市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提供大量储备。

      6.大力培育商品交易市场。以评比“商品交易市场二十强”和“星级文明市场”为抓手,培育打造朝天门市场等5个“百亿级市场”,中国西部鞋都交易城等8个“五十亿级市场”,万州小天鹅综合批发市场等10个“二十亿级市场”,黔江武陵山家居建材市场等15个“十亿级市场”,形成以市场为载体、流通为导向、联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新格局。

      7.培育发展现代中介服务业。提升中介服务业整体竞争力,努力打造与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和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发达的现代中介服务产业体系。鼓励发展现代流通、旅游、金融、保险、证券、担保、会计、法律、信息咨询、会展等为资源配置和生产流通提供便捷服务的中介组织,培育发展为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服务的中介组织,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中介服务组织达到4.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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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三次党代会 城乡统筹发展 土地承包权入股 发送给朋友|打印本文|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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