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进旧厂房改造的指导意见》解读

拆掉旧陶瓷厂建成的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吸引了宝钢、太钢、浦项等行业龙头落户,当地城市面貌、产业形态脱胎换骨。 (本报记者 邓活生、游历 摄)
题记
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佛山市推进旧厂房改造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我市旧厂房改造的范围、目标、原则,从规划、土地、建设、产业发展、投融资、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旧厂房改造的全过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市正在全面展开的旧厂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指导意见》是在对我市一些先行完成的旧厂房改造项目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既吸收了这些项目的成功经验,也针对项目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创新性解决方案。
为了让全市上下深入理解《指导意见》的精神,本报请来牵头起草单位佛山市经贸局的相关负责人,将市民关心、与改造各方利益关系密切的条文摘录出来,并进行解读。
□本报记者 曾庆斌
1关键词:目标任务
重点改造单层简易结构旧厂房
文件摘录
旧厂房重点改造范围。旧厂房改造是指镇(街道)、村和工业园区内的旧厂房改造,包括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临时建筑。重点改造范围是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建设的单层简易结构旧厂房。
目标任务。从2007年起,对全市符合上述重点改造范围的约2170万平方米的旧厂房进行改造提升,力争用3年时间把旧厂房改造成为功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工业、商贸新城,成为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成为城市延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提升、劳动就业增加、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发展进程。全市计划进度要求:第一年完成25%,第二年完成35%,第三年完成40%。
【部门解读】
工业化初期,我市建设了一大批村镇级工业区。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这些工业区里的厂房多为单层简易结构,包括星铁棚、混凝土预制件结构、砖混结构等。它们规模小、规划不合理、建设水平和容积率低、建筑质量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使用效益低下而造成了巨大的土地资源浪费,越来越不适应当今规模经济和集约经济的发展要求,迫切需要改造。
顺德、禅城、南海三个区因为工业化进程开始较早,旧厂房改造的任务也更重。未来三年内,它们改造旧厂房的任务分别为:1247万平方米、484万平方米、431万平方米。
*以上网友发布的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阿力士招商网的观点或立场。
*评论内容至多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