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土地出让“试行”准入制度(1)
2007-9-15 9:45:36 来源:阿力士招商网 唐晶晶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今年9月份可谓是广州的“土地出让月”,当月供应的土地总量为140多万平米,比前八个月总和的两倍还要多,这么集中而大量地供应土地,在广州还是首次,因此特别能引起业界的关注。有人猜测:这又是巨头们储备土地的大好时机
今年9月份可谓是广州的“土地出让月”,当月供应的土地总量为140多万平米,比前八个月总和的两倍还要多,这么集中而大量地供应土地,在广州还是首次,因此特别能引起业界的关注。有人猜测:这又是巨头们储备土地的大好时机。不过10号公布的土地出让公告给那些本欲大肆囤地的开发商们泼了盆冷水,因为公告上列出了几条竞买土地的准入制度。
在日前举行的土地招拍挂三周年论坛上就有专家谏言在土地出让时设立准入制度,那么10号的公告则可以认为是该准入制度从建议走向实施的一个跳板。
名下有闲置土地者不得竞买
已有的闲置土地如不能尽快盘活,长此以往则会造成更多的闲置土地。正如超前消费是由于消费者没有很好地估算自己的购买能力一样,闲置土地的存在也是因为开发商们没有正确地估量自己的开发能力,盲目地囤地。诚然,土地的升值空间一直在加大,拥有一定的土地储备确实能获得很大的收益,但是这又势必造成整个土地市场的混乱,出现多数土地掌握在极少数大开发商手中,严重地可能催生地产寡头,最后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竞买
土地招拍挂是土地出让市场化的表现,在这里,土地成了商品,既然是商品,在交易中就应该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诚信。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出现一些开发商钻政策的空子也是正常的,但是随着土地招拍挂机制的完善,这些开发商越来越站不住脚,他们之前的不良记录成了一块绊脚石,无形中阻挡了他们再次参与竞买。
10号的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规定“有拖欠地价、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竞买”,可见有关部门对土地出让的监管力度在加大,也昭示着土地招拍挂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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