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经济动荡背景下,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社会寄予厚望的多项重大改革等待发轫。而其中,将被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备受关注。
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接近政策制定核心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接受新华社采访时透露,总体来看,农村有四方面改革需尽快推进:深化村级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应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尽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长期专注农村问题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小映认为,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众多大事中,摆在第一位的,应当是农村土地流转。
需有取有舍
“中央政策应该是允许农民流转土地,但流转的办法很多,其中需有取有舍。”王小映指出。他以较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南海模式”为例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区,南海的改革有其历史意义,但不可能将它拿来在全国推广。
1992年,南海市开始试行土地股份制,即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集体财产及集体土地折成股份集中起来组建股份合作组织,然后由股份合作组织直接出租土地或修建厂房再出租,村里的农民出资入股,凭股权分享土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这样形成了“南海模式”。
“南海模式”取得了成功,三资企业的快速涌入,使得入股农民获得较高回报。不过,问题也同时产生,一部分农民不满收益分配,欲退出股份合作组织时发现,他们根本就无退路——变成工业用地的农地,无法取回。获得了股权,他们就永久失去了土地承包权。
1992年率先完成农村城市化的深圳福田区上步村,如今是特区的繁华市区。以村集体资产和土地入股而组建的上步股份公司,同样以不错的分红回报村民。上步股公司办公室谢先生表示,从1992年开始,每年的分红逐年增加,再加上城市化后地产升值,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村民日子过得相当红火。
但在王小映看来,广东的土地股份制形式的流转之所以成功,脱离不了珠三角经济活跃的大背景,因此这一模式不能在中国其他完全照搬。
事实上,各地都在探索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而其中,以“两型社会”试点的重庆“公司 农户”的合作制最为闻名。重庆宗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市首家有农地入股的注册公司,公司吸收村民以地入股,规模种植优良柑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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