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南海模式”相比,“重庆模式”因要求不能改变农业用地性质而得到更多层面的认可,亦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表示,“重庆模式”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不成熟,原因有二,一是它要求改革地区的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具备农业产业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条件;二是必须完全出于农民自愿,不能行政一刀切,而目前农民意识水平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广东经验可供借鉴
“推进农村改革关键是要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要不断探索土地承包权的各种有效流转形式。”广东省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虽然这位长期关注土地流转的专家也认可“南海模式”不具有全国推广的可能,但她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推进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将吸收广东省试行土地改革十几年的实践经验,并完善、推广到全国。“广东土地改革先行一步,将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权和实行同地同价上,对全国土地改革作出开创性贡献。”
对于此轮农村土地改革,孙建认为主要着力点包括:一是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二是调整完善土地承包法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探索土地承包权的各种有效流转形式,包括在不改变土地的农用地性质前提下让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发展适度的农业规模经营。三是让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产权分解为土地股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让农民拥有股权,集体经济组织掌握土地经营权,土地租佃者享有土地使用权。以法规的形式将土地量化为股权,均等分给农民,成为可流动性的、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度来源。四是《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列入立法规划,将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法律体系。
孙建透露,在此次会议上确定的关于修改土地制度的核心就在改革征地制度上,改革公益性用地和商业性用地征地中同地不同价,有希望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产权属性和流转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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