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始于美国的经济危机,很容易使人们得出“成也金融,败也金融”的结论。对于正在加快加大关头的中国金融改革来说,这场危机,是警示灯,还是休止符?
是一帖催化剂。
金融创新需破解“魔方”效应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弈论与数量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谢识予教授指出,资本、流动性过剩只是引发这次金融危机的外部条件因素,在危机背后,必然还有金融体系内在的因素、机制在起作用。这次金融危机的内在根源是隐藏在投资银行等采用的资产估价方法背后的资产价值“魔方”。投资银行等对所交易或拥有的资产通常按市场价格进行估价。可是这种看似简单合理的资产估价方法,却潜藏着导致投机泡沫和金融危机的巨大能量。
因为市场价值估价的价值中枢不稳定,存在涨跌的正反馈机制。如果某种因素使市场价格提高,那么个体的估价都会提高,而这又会使市场价格进一步提高,从而形成个体估价和市场价值交替上升的循环。在外围资金支持下,这种循环很容易形成严重的投机泡沫,不值钱的东西也会被炒到天价。资产的客观价值、对泡沫的担忧等会对泡沫的形成发展起制约作用。但当客观价值不确定、投机心理占上风时,这些因素的制约作用会减弱,很难阻止投机泡沫的形成和发展。17世纪荷兰的郁金香泡沫、18世纪英国的南海公司泡沫和我国的君子兰泡沫等都是这样制造出来的。投机泡沫不可能无限发展,总有一天会由于资金枯竭等停止并逆转。一旦价格上升趋势被逆转,价格下降的反馈机制就会起作用。价格下降会使所有个体的估价下降,个体估价下降又会使市场价值下降,从而形成个体估价和市场价值交替下降的恶性循环,直至市场崩溃。这时往往已经引发了一场局部或世界的金融经济危机。
负有风险控制责任的独立审计评级机构,因为依据的资产估值方法同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就是证据),往往会给出错误的评级和风险提示,不仅不能及时发现投机泡沫和危机风险,反而会对泡沫的形成发展起推波助澜作用。在泡沫破灭和危机发生时,这些机构又会不断调低信用评级和高估风险,对市场信心造成更大的打击,使形势更雪上加霜。因此表面看起来客观严密的风险防范体系,事实上既不能预警和阻止泡沫和危机的发生,也不能阻止危机恶化,甚至还会起反作用。政府监管很大程度上也建立在市场价值资产估价基础上,因此也很难预测投机泡沫。政府拥有的能力手段也不足以消除所有潜在金融危机,如果应对措施不力、迟缓或偏差,金融危机就更难避免。
谢识予认为,这次金融风暴,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两面性,体会到它们在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有很大的潜在风险。经济危机常常没有任何前兆,前一分钟还是太平盛世,后一分钟就可能陷入黑色风暴,蝴蝶效应不是危言耸听。而不管看起来多严密的制度和监管,在真正发生投机泡沫和危机时都不一定可靠,貌似公正严谨的独立评级机构也不可靠。金融危机很难被预报,根据数据分析的“科学”方法有时候预报能力更差。
因此,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金融深化和发展速度必须科学、适度,金融创新必须加强监管和评估。我们对资产价值魔方的巨大能量有足够的认识和警惕,千万不能陶醉在它带来的繁荣中,忘了它的危险性,要随时监控和防止它爆发。金融危机监控要有新思路和方法,应努力掌握竞争力评价、信用评级等的主动权,必须采用合理的长期价值估价方法抵消市场价值估价的偏差和短期波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可靠的竞争力和风险评价评估体系。建立自己更科学的评价评级方法;引进和推广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应该更加谨慎,要考虑其负面影响;对直接间接投资持有国际高风险金融产品要加强监管等。在宏观经济评估管理方面,当然也要准备相关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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