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次“招拍挂”出让松山湖4宗工业用地(2)
2008-02-22 来源:东莞日报 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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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市国土资源局近日一次性对4宗松山湖工业用地进行挂牌出让,出让总土地面积将近11万平方米,用地性质分别涉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
此外,参加竞买的企业,还必须具备自2004年至今曾被省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评定为“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的资格。最终,这4宗地块分别以1060万元、2360万元、1050万元、1580万元的价格,为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东莞市乐邦电子有限公司和广东优化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竞得。
■名词解释
工业用地“招拍挂” 协议出让曾经是我国最重要、最常用的政府供地方式。由于协议出让土地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缺乏公正性,不利于公平竞争,容易滋生以权 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所以逐步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
“招拍挂”是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规定经营性土地要实行公平竞争的机制,实行公开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价高者得,使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
去年3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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