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业发展变速转向(2)
2008-3-10 11:24:1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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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对于正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珠海市来说,刚刚颁布的《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意味着这个珠三角“后发”城市已经变速转向。据悉,珠海市将通过集群产业政策的调整,来推动工业经济由过去粗放型的“项目模式”,转变为以支柱产业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条的“集群模式”。
据称,这是珠海工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产业政策跨越。《意见》提出珠海产业集群发展和相关服务体系的建设分两步走,即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产业集群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5%以上,培育出6个产业集群特征明显的集群,2~3个广东省认定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初步形成功能较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集群总数达到8个,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5个,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和产业集聚力、辐射力进一步增强。
该《意见》强化了政府对产业集群的政策扶持、财政支撑力度。从今年起,珠海市将工业发展资金从原来的每年2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产业集群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中心的建设;将原来的2000万元财政保证金同时提高到4000万元,加强“四位一体”的担保体系对企业融资的支持。这也是珠海发展工业经济以来,财政支持工业发展投入力度最大的一次。
记者获悉,珠海市认为:在对产业集群的扶持发展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政府财政保证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而为推广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四位一体”的模式,珠海市安排产业集群行业担保风险金由5%增加到10%,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为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关联企业、项目集中布局,该《意见》规定:按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优先安排集聚区的土地、资金等要素的供给;自2008年起至2012年止,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建设项目,免收基本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费;对新引进的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关键技术或配套的项目,自动工兴建起10年内,提取该项目地价款的50%,以贷款贴息、科技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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