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租金超五千需公开招租
2008-04-17 来源:佛山日报 汪鹏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村组用于租赁的集体物业年租金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必须公开招租,不得暗箱操作。近日,禅城区张槎街道出台集体物业出租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组物业出租行为。
张槎街道出台规定规范村级物业出租行为
村组用于租赁的集体物业年租金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必须公开招租,不得暗箱操作。近日,禅城区张槎街道出台集体物业出租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组物业出租行为。
张槎是我市的工业重镇,村组集体物业出租较多。由于以前没有统一的村组集体物业出租详细规定,导致各村组出租集体物业方式各异,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更因少数不规范操作导致村民对集体财产情况的疑虑,导致一些不安定因素。为改变现状,张槎决定出台出租物业方面的指导性规定。
规定要求村组集体物业出租必须公开招租程序,物业租赁须经过信息公告、公开竞价、签订合同、合同公示的程序。按照公开竞租,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招租的结果在本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才可签订租赁合同。
规定还对物业租赁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改变了租赁期的随意性。如村组物业的租赁期一般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三年的,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不得低于5%的幅度递增。租赁结束后,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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