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BSQ-E1等七幅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1)
2008-04-18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土地配套条件: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负责出让地块的 “ 六通一平 ” (即地块周边具备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电信、供电接驳条件和按规划要求完成土地平整),接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则(试行)》,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 , 经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挂牌公开出让位于广州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及云埔工业区,地块编号为 BSQ-E1 等七幅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

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本挂牌文件附件中各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及红线图。
土地状况:上述挂牌出让 地块已按规划完成平整 。
二、土地配套条件: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负责出让地块的 “ 六通一平 ” (即地块周边具备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电信、供电接驳条件和按规划要求完成土地平整),接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施工临时用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按用地面积给与竞得人相应的临时用电补贴。补贴标准为(人民币):
2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15 万元;
5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20 万元;
10 万平方米以下补贴 25 万元。
三、建设期限:竞得人自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之日起计, 3 个月内必须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 6 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 24 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土地合同》。
四、挂牌竞买资格及要求:
1. 符合下表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竞买。
2. 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下表要求的投资强度和项目注册资本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以及提交 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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