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物流企业受益最多
2008-5-13 11:51:23 来源:武汉晚报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物流企业受惠项目较多
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医疗机构免征多项税收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的,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软件生产企业减免所得税
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医疗机构免征多项税收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的,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软件生产企业减免所得税
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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