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遂平县政府为华强一路开绿灯不同,华强在漯河市的投资过程,充满了荒诞色彩。
1998年5月,遂平华强派人与漯河电厂洽商,希望利用漯河电厂的优势,再搞一个全国最大的塑料袋厂。陈殿成表示,用电是塑胶行业的主要成本,如果电的成本降下来,华强每年可增加利润2000万元。
但漯河电厂却提议:把华强挂靠在电厂名下,双方合搞一个公司,由电厂供电。于是,华强撇开电厂,直接与漯河市政府洽谈。漯河市委书记程三昌、市长刘法民对引进华强热情高涨,在两人主导下,漯河市政府迅速与华强公司达成“投资办厂协议书”,其中规定:2001年底,如华强能完成政府规定的产值、纳税、用工、用电等项指标,政府将电厂所有权无偿交与华强。
漯河华强开工建设于1998年7月,时值新《土地法》尚未出台,国家已冻结土地审批。当地村民对华强占地表示抗议。程三昌多次带人去工地视察,摆平了华强与村民的矛盾。
上述“投资办厂协议书”还规定了漯河华强可享受的一系列免税政策:从投产经营之日起,市政府将华强第1年至第10年的所得税全额当年退还华强,第11至第15年的所得税,减半返还乙方;漯河市政府免征华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厂房建设税、工商管理费、劳动管理费、环保认证费、环境监测费、消防认证费。
这些条件之优厚自不待说。但在中国,做任何事情都要“讲政治”。当初引进华强公司的漯河市两名主要领导,市长刘法民因患肝硬化1998年9月离世。市委书记程三昌1999年离任漯河,2001年携巨款与情人潜逃新西兰。就在这一年,漯河华强准备按协议接管电厂,但电厂领导组织职工去市政府请愿,并向朱镕基总理及全国总工会发公开信,指责漯河市政府借企业转制名义,欲将其白白送与私营企业,造成近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面对强大压力,市政府决定退缩。但陈殿成公开表示:“当初把厂子建在漯河,就是因为漯河有个电厂。按照协议,我公司要坚决接收电厂,如果市政府做不到,我们只有撤离漯河去别处发展。”漯河华强全厂停机两小时,抗议市政府违约;员工包租大巴赴省政府状告漯河市政府。华强高层向职工承诺:如果我们与市政府的官司打赢了,全员涨薪8%,厂区也打出了“年底接收电厂,提高工人工资”等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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