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论城市历史、土地资源还是市场规模都不能与北京、上海、广州相提并论,但深圳房地产市场却培育出了万科、中海、华侨城、金地等一大批全国性地产品牌企业,还形成了较内地更为成熟的市场体系和专业的运作模式。
就房地产市场而言,深圳之于全国的,已经不仅仅是发出了第一个房产证抑或是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更为重要的是,当全国房地产市场日渐从资源依托型走向规范化之际,深圳为众多的企业和市场提供了现成的标本。
房地产制度的“标杆”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深圳这座以改革著称的城市曾经是全国房地产制度的“标杆”,而这个开放程度最高的市场同时为中国房地产业开拓了一片最为阳光的领域。
深圳推行的每一项制度创新,都是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1980年的深圳特区,由于巨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需求量,迫使特区开始推出以收取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
有回忆资料显示,深圳的第一批房产证是由企业发出的,原因是政府管理职能尚未健全,于是在相当程度上“代行管理职能”的深圳特区发展总公司就自己印刷了一批房产证发给业主。
临近香港的地域优势,让特区政府很早了解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模式,并早早退出“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学习起香港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制与运作经验。这让深圳第一波房地产热潮应运而生。
1987年12月1日,深圳特区公开拍卖一块面积为858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深圳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骆锦星以525万元高价拍得。值得关注的是,5个月后,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禁止出租土地的条款删去,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就在这桩土地拍卖三个月后,深圳市政府对赛格集团、城建开发集团等六家大型国有企业开始股份化改革,随后万科(当时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金田和原野三家并非改制计划之列的国有企业也向市政府提交了股份化改造的申请。1988年11月,初步完成股份化改造的万科,正式从贸易转向房地产开发,以2000万元“天价”拍下威登别墅地块,拿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门票”。
虽然有统计显示,深圳有土地拍卖史的前10年中,政府协议出让的地块面积占75%左右,招标和拍卖的土地非常少,但特区政府一开始就更为开放的姿态,让深圳房地产市场从一诞生就生长在阳光之下。
“公司治理”与“品牌总部”
在刚刚结束的2008年度“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当有着丰富地产经验的香港恒隆地产董事长陈启宗被问及最看好哪个地产公司股票之时,他率先回答了“万科”,接着才是自己的企业“恒隆”。他的依据非常简单,那便是只有“公司治理”优异的公司才值得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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