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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营性用地实行净地出让
2008-6-5 11:26:20  来源:新法制报    陈佳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已供应土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和规划条件。凡划拨用地和工业用地需变更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政府按当时土地取得的成本价收回,重新公开出让。

  今后,南昌市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经依法评估、集体研究后确定,不得设置任何排他性限制条件。记者4日从南昌市委办公厅获悉,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市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实行净地出让。

  此外,已供应土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和规划条件。凡划拨用地和工业用地需变更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政府按当时土地取得的成本价收回,重新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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