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八成违法用地在镇村(1)
2008-7-22 10:01: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李颖 潘玲玲 网友评论条

核心提示:比重最大的是工业用地,共有6幅,分别位于中堂、凤岗、桥头,用地面积共444455平方米。商住用地供地仅7幅,供地面积124510平方米。
昨日,“东莞市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全市违法用地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镇、村两级违法用地占总量的近80%.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还提出东莞已经明确由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对农田保护和生态保护较好的镇区从财政上进行补偿的制度;而这一新措施将从利益分配的源头上遏制住镇村两级违法用地的现象。
两年处置闲置地4万余亩
据介绍,东莞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500亩,相对于2007年的9795亩,今年比去年少了2295亩。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东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全市未来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只有30万亩,且在前期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相当部分处于闲置、低效利用状态,因此,接下来要充分利用好新增用地30万亩,整合好“三旧”用地,以土地执法监察为手段,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昨日会上,通报了东莞节约集约用地的一些成果和弊端。据悉,近两年全市累计处置闲置土地4.36万亩,征收闲置费4.47亿元,总处置率达到94.7%.但是全市违法用地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镇、村两级是违法用地的主要源头,村一级违法用地占全市总量的56%,镇一级违法用地占总量的23%,镇、村两级违法用地占总量的近80%.
违法用地要追究属地责任
“要严惩违法用地典型案件,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还要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强调,如何更加集约、更加高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东莞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土、发改、规划、建设、水利、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把关的作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报建、贷款、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财政补贴生态保护好的镇村
李毓全还提出:市里已明确由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生态利益补偿政策,对因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绿线规划等影响发展的镇村,考虑以财政补贴的形式作出适当补偿。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本次会议的亮点,意味着将从利益分配机制的源头上遏制住镇村的违法用地现象。“目前镇村的违法用地是出于利益的趋动,因为占用建设用地,就可以招商或者开发房地产项目,镇村就会有相应的税收和土地收益。”
今后东莞可能对种现象进行两点改变。第一,对于那些在基本农田和绿地保护较多的镇,有可能由市财政进行补贴;第二,有可能根据目前各镇区建设用地开发的比例,重新确定市镇两级土地款和税收等的返还比例,不再实行一刀切的“五五分成”形式。比如,有些建设用地开发已经超过50%的镇,那么市镇两级的税收返还有可能实行“四六分成”;而那些农田和绿地保护较多的镇,有可能是“六四分成”,这样适度的调节,没有占地的镇区就不一定没有钱收;而多占地的镇区也未必会多收益。
李毓全还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多次重复利用土地,大力推广建设“多层式厂房”,引导企业节约土地资源。

发送给朋友 |
打印本文 |
发表评论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