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也不能够污染当地水源和环境。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广东省工商管理部门新出台相关政策,今后凡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企业将不得向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转移,否则工商部门将不予以登记注册。为支持产业转移,广东省工商管理部门还将为省内转移企业首次发放“筹建”营业执照,即“先发营业执照,再提交前置审批”,据悉这在广东还是首次。
淘汰产业本月开始不予登记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从本月开始,对规定禁止向我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转移的产业和国家、省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和落后产品行业,以及市、县政府规定淘汰的产业或行业,对其新设企业将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记者了解到,被禁止登记注册的产业包括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重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国家和省已明确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如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其废水排放标准不符合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水域水质要求的项目,存在事故隐患且无法确保周边饮用水源安全的项目。
为支持产业转移,广东省工商局还表示,生产性企业涉及前置审批许可而暂时无法提交的,工商部门可先颁发一年期“筹建”营业执照,以便于企业开展业务。据悉,这在广东省还是第一次。
冠省名企业可保留名称
广东省工商局还表示,冠省名企业迁移到东西两翼或者粤北地区的,允许保留使用企业名称,无需再核准。企业投资新设立企业,经投资企业全体出资人同意,允许保留原投资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和行业特点,企业名称组织形式前可加新设立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直接核准。如“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河源投资的新设企业,企业名称可核定为“深圳××电子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已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转移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变更的,在其商标注册证变更完成前,允许企业在认定的商品包装、装潢上继续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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