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店后厂”到政府间合作机制,继而实施CEPA,近年来,粤港澳合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然而三地间的经济社会活动还存在不少障碍,如开放度不够、限制过多、投资准入门槛偏高、三地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不能互认等问题。业内专家和企业界人士呼吁,粤港澳三地间要谋求更高层次的合作,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亟待尽快解决。

港资企业内地遇政策障碍
珠海庞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内地与澳门签订CEPA协议后首家入主珠海的澳门货代企业,该公司总经理潘尚宏告诉记者,广东投资环境好,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办事效率高,2004年公司在珠海成立总公司后,第二年又相继在深圳、江门、东莞等地建起分公司,但经营过程中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
例如,珠海总公司和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均包含短途运输服务一项,需要进行前置审批,以拿到道路运输许可证。2004年,公司进入珠海时咨询珠海市交通局和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得知,如要经营道路运输项目,必须具备4000万注册资金和600吨运力。
但是,当时国内货运车辆普遍存在“大吨小标”问题,载重10吨的车辆最多标到五吨,也就意味着若要达到600吨运力的准入标准,公司必须拥有120辆车。潘尚宏说,珠海没有一家企业货运车辆能达到120辆,而且也超出了市场容纳能力,公司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准入条件。由于外商独资的道路运输业务需要交通部门一级级审批,达不到准入条件前置审批就无从谈起,更拿不到道路运输许可证,因此导致深圳、江门、东莞的分公司无法通过工商年审。
此外,在广州市政府和越秀区政府招商引资下,2005年庞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广州成立道路运输公司。在CEPA1框架下,商务部规定,港澳企业可以经营两地直通车货运业务,交通部也批给庞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30辆车经营此项业务。但是,由于公司至今无法从广东省政府拿到直通车货运指标,因而无法开通两地直通车货运业务,导致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无法通过工商部门年审。潘尚宏说,公司曾通过澳门特区政府、广东省外经贸厅等反映情况,并于2006年9月得到商务部回函,让他们耐心等待,但至今没有下文。
据广东省工商局外资处有关人士介绍,为促进广东偏远山区经济发展,广东直通车货运指标多向山区倾斜,珠三角的名额相对有限。
权晖置业(珠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邓颂权则提出澳门与内地行业资质互认存在问题。他说,作为建筑企业,CEPA协议没有签订前,公司还可以通过单项开发建自己的楼盘,有了CEPA后,公司需要在内地新成立公司,由于新公司没有资质,因此还要投入资金请别人来做,打别人的品牌。邓颂权认为,这样很不合理,内地和澳门的行业资质应实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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